写这个题目,很可能有人侧目而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何来妓女?你偏来“无事生非”。可是我思虑很久,觉得这题目实在该写。不然实在对不起整天“泡”在“小姐”怀里的“大亨”、“大款”、“党政官员”们。给“泡族”(当今社会上十分流行“泡”)一点“泡小姐”的甲乙丙丁,不然他们就真的成了“商女不知亡国恨,至今犹唱《后庭花》”了。
中国妓女的起源问题,我不知有无专著研究,没有见过。但是,杂书野史、口头文学流传颇多。下面仅举几种说法,探讨一下中国妓女的起源问题。
一说是在虞尧夏禹之时,大约在公元前2100年前。《尚书·虞夏书·益稷》有这样的记载:尧的儿子丹朱,整天玩乐,不干正事,不分黑天白夜,“朋淫于家”。“朋淫”就是“群交”。那么,什么样的女子可以昼夜不归,在外面与人群聚性交呢?显然是妓女无疑。依此说,中国的妓女应该是在尧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一说是在夏桀之时,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西汉的刘向在他的《列女传》中就有过“夏桀既弃礼义,淫于妇人。求四方美女积之后宫,作烂漫之乐”的记载。夏桀是夏朝最后一个君主,也是夏朝最荒淫残暴的君主,但他不是唯一的。夏朝的腐败淫乱是从第三代开始的,“太康失国”就是因为“娱以自纵”所致。“孔甲乱夏”,也是因为“淫乱德衰”。君主如此,臣子自不待言,性买卖兴起于此时,也是理所当然的。
一说是在春秋时的齐国,大约在公元前680年左右。《战国策·东周策》记载“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也!”齐桓公和管仲置女闾的目的是为了“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论语·微子》也有记载“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清人褚人获在《坚瓠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是官办的、以国家赢利为目的的妓院的开始。显然,管仲是见到社会上,有了以买淫为乐的男人、以卖淫为业的女人这样一个性交易市场的存在,才产生了“国营妓院”的想法。这个时代还产生了“营妓”,《吴越春秋》说:“越王勾践输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 娱其意。”越王为了稳定军心,组建了“营妓”,为前方将士提供性服务。连年发动扩边战争,以武功传于后世的汉武帝,也建立营妓制度,用随军妓女来安定自己的军队,《万物原始》上就有记载:“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中国人在2600多年前就有了随军妓女,这也许是世界之最。
清朝人袁枚在《随园诗话·第六卷》,对妓女的起源有另一说。现将原文抄录如下,以资考证。
有人问:“妓女始于何时?”余云:“三代以上,民衣食足而礼教明,焉得有妓女?唯春秋时,卫使妇人饮南宫万以酒,醉而缚之。此妇人当是妓女之滥觞。不然,焉有良家女而陪人饮酒乎?若管仲之女闾三百;越王使罢女为士缝纫,固其后焉者矣。”戴敬咸进士,过邯郸,见店壁题云:“妖姬从古说丛台,一曲琵琶酒一杯。若使桑麻真蔽野,肯行多露野深来?”
上面说到的“卫使妇人饮南宫万以酒”见之于《左传·庄公十二年》。南宫长万,即宋万,又称南宫万,宋国大夫,以勇力事宋闵公。在宋鲁乘丘之役中,鲁庄公用箭射伤并俘虏了南宫万。宋国向鲁国请求释放南宫万,宋闵公用讥讽的语言嘲弄了南宫万,南宫万因此怀恨在心。回国后,南宫万于庄公十二年(公元前682年)秋天,弑杀了宋闵公及几位大臣,立宋公子子游为国君。后来,外逃的公子们联合起来,在曹国军队的支持下,打败了公子子游,南宫万逃到了陈国。宋国用贿赂请求陈国把南宫万引渡回国。陈人就用女人陪南宫万喝酒,灌醉后把他捆起来送给宋国,宋国把他杀了。
袁枚写的是“卫使妇人饮南宫万以酒”,有误,应该是陈国。但是,袁枚未必是要考证究竟是卫国还是陈国,用“美人劝酒计”把南宫万灌醉,而使其缚手就擒。然而,袁枚却真的把中国妓女的出身说清楚了。按袁枚的说法,在管仲挂牌开设国营妓院之前,就有了官妓的存在。陈国陪酒的女人,既然不是良家女子,肯定是驿馆的“女招待”,也就是官妓。官妓是“吃皇粮”的,她们只是听政府的工作安排,完成自己的接待任务,并不以赢利为目的。政府只是用她们为国宾提供性服务,也并不想获取什么经济效益,只是达到政治目的一种手段而已。
管仲的国营妓院完全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什么叫“夜合之资”,说白了就是卖×的钱。因为有了买淫的男人,才有了卖淫的女人;有了买淫卖淫的市场,才有了管仲开设的职业化、市场化的营业性妓院。管仲只不过是国营妓院的始作俑者而已。由此,我们完全可以把妓女的起源推溯到距今四五千年前的虞尧夏禹时代,或更早些。妓女的出现,是与统治阶级剥削、压迫、玩弄女性分不开的,它应该是私有制的孪生姐妹。帝王的宫殿就是历朝历代最大的妓院,皇亲国戚、王公大臣、地方官吏就是卖淫的最大买主。
袁枚说:“三代以上,民衣食足而礼教明,焉能有妓女?”可是,中国的“衣食”从来就没有“足”过;中国的“礼教”从来就没有“明”过。于是,中国的女人,当然是那些失去了人权的、“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女人,为了最低的“人权”——生存,不得已走上妓女之路。因为他们除了把仅存的,人的那一点点本能扒光抛出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技能可以活命了。
到了现代,特别是买淫市场的不断扩大化和国际化,中国妓女早已抛弃了古老传统的“卖艺不卖身”等等的陈规陋习,因为在她们看来,古人实在是不会什么“性技巧”,只会写些后人看不懂,弄不通的“淫书”。所以,在我们的经济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同时,“性产业”也在迅速地与国际买卖淫业接轨。于是就要引进,引进“先进”的性交技术与设备(性交工具),当然也包括性观念、性道德等等在内的“软件”。这一引进,中国的妓女才知道,自己的工作场所可以不必仿照古人,叫什么“怡春院”、“藏花阁”等等,可以叫“洗头房”、“洗浴中心”、“夜总会”、“美容院”……总而言之,那都是男人泄欲的“天堂”,女人赚钱的市场。
在今天,中国的确“没有”了妓女,因为那叫法实在不雅。只有官方的红头文件才有“卖淫”、“嫖娼”的字样,市场上只叫“小姐”。这既“典雅”又“摩登”,又可避官方“卖淫”、“嫖娼”的追究。
有人把如今市场上的“小姐”划分为七个阶层,一是“二奶”。按月收费,满足买淫客对自己的性占有,但不提供感情、生育、居家等等内容;二是“包婆”。提供阶段性服务,一个出差期,或一个业务活动期,对象不象“二奶”那样长期固定,一次一成交;三是“陪女”。场所在“三厅”,“坐台”服务,可以卖艺,可以卖身,可以当场成交,可以“出台”包夜;四是“应招妹”。电话、网上联系,全方位上门服务,或到自己的住所提供服务,当场成交;五是“发廊妹”(“按摩女”)。当场成交,服务方式多样化;六是“马路女”。游荡于大街小巷,公共场所,拉客服务,一次成交;七是“工棚妹”。随流动民工辗转各地,专为民工提供性服务。
在这七个阶层之中,第一阶层提供的是同居性服务,对象是权贵、大款、外商。老百姓俗称“卖骚”;第二三阶层提供的是社交性服务,对象除了上面几种人外,尚有那些有几个“糟钱”的主儿。老百姓俗称“卖俏”;第四五阶层提供的是多种性服务,对象是有几个“糟钱”的主儿。老百姓俗称“卖肉”;第六七阶层提供的是满足嫖客一次泄欲要求,对象是“卖油郎”一类的游荡汉。老百姓俗称“卖×(女阴)”。
据说“小姐”的收入不菲。有调查,北京及大城市的“小姐”年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曾经有媒体报道,某小城市的政府迫于老百姓的强烈反对,对“小姐”的“工作环境”稍加整顿,引起“小姐”的不满,于是“小姐”纷纷提款离去,一时银行动摇。不得已,当地政府为了地方经济的繁荣,又重新开始“筑巢引凤”。社会上把这叫做“繁荣必须娼(昌)盛”。可见这“小姐”已经成了某些地方经济繁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性产业”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但就其内部而言,我以为收入不菲的大概仅指前五个阶层,而后二个阶层非但难以挣到钱,而且还有极大的生命财产危险性。
如今有人在研究中国大陆“性产业”的“发展”问题,而且已有论著面世。经济学家是否也把“性产业”列入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之中;统计学家是否也把“小姐”们的收入列入人均国民收入之中;社会学家是否也把“小姐”们的岗位列入“再就业”的行列;政治家是否也把“小姐”们的贡献列入自己的政绩……不知道此等研究是有助于这丑恶的铲除,还是有助于它的“发扬光大”。但就妓女的起源而言,在帝王的宫殿无疑,始作俑者是帝王将相无疑。
共产党进城不久,毛泽东在根除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娼妓业”时,就曾指着北京的紫禁城,对时任北京市长的彭真和时任公安部长的罗瑞卿说,这皇宫大内和大大小小的各级衙门,就是封建社会买淫卖淫的最大市场;皇亲国戚、王公大臣,以及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吏,就是买淫卖淫的总根子。所以,他发动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扫黄打黑”运动,那是一次真正的、标本兼治的运动,使“娼妓业”和“黑社会”在中国大陆绝迹了三十年。研究“性产业”的专家,请先研究一下中国的买淫卖淫史,研究一下毛泽东在建国之初发动的那场“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扫黄”史。
按着清人袁枚的说法,“衣食足而礼教明”,就不会有妓女了。那么,我们何时才能达到这“衣食足而礼教明”呢?这实实在在应该是政治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