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为蔬食之必需,虾为荤食之必需。做各式荤菜,如果以灼虾之汤,氽蛤之汤入味,鲜味立现。 清·李渔
海错之美,尽在于鲜,所以饕餮海鲜,通常不外清蒸或者做汤,但虾却是特例。
仅以清蒸大虾一式单独上席,除非华筵,否则久吃生厌。所以闽菜之中,虾盘最多,但即使是清蒸大虾,也是加当归、枸杞、老酒等重味作料。福州菜中有一式名菜“椒盐酥虾”,把活虾串在竹筛中旺火油炸,故意程式繁复,食者必需十指并用、筷勺齐来,才能乐在其中。与如今风行的川菜“陈皮油爆虾”异曲同工。所以,以虾做菜,更多要用炸、糟、醉等繁杂手法,才更有滋味。
旧日里没有冰箱,如果农家捕来的虾没有及时卖掉或者吃掉,通常要卖给水产站,处理成鱼粉或虾油。
虾油是福建的特产,也称鱼露。记得小时候,偶尔有番客(华侨或港澳台胞)回老家,返程的时候,虾油几乎是必不可少的行李。虾油味道臭臭的,现在的福建人已经很少再吃虾油了。但是福建的许多特色小吃,若不用虾油作调料,就吃不出一个颊齿留香、回味无穷的感觉。像名小吃锅边糊、太平燕、鱼丸等,都要加点虾油,才能调出一个诱人的清香来。虾酥、粿这类油炸小吃,若蘸一点虾油,那油渍味便减去不少,变得清香爽口。
与福建虾油齐名的是广东虾酱。从前广东人做菜也爱放虾酱,有“黄阁虾酱蒸花肉”、“虾酱焗饭”等菜式,但如今也式微了。
之外,用明虾晒虾干,也是一味尤物。虾、蟹性寒,海边的小孩子们,因为常吃这两样,皮肤病、感冒之类的疾病最是难免。一遇生病,家人就不允许吃海鲜,但虾干、鱼干除外。我们乡下有一著名小吃“时来运转”,是用虾干、地瓜粉、五花肉、油炸花生仁、芹菜、青蒜、章鱼、鱼干等煮成的粉团状食品,味鲜而有韧性,十分耐吃且不厌。这种菜式最考主妇功力,一般家庭一年半载才做一次,简直就是当年的盛事了。算命的说我五行属土,对干食食物一向拒绝,虾干、鱼干却是例外。闲来不仅嚼一两根,时不时还要下面吃。张爱玲说,鲜虾下面是“难得的美味”。其实虾干下面更加发味,懒得买菜的时候,也是一时之选。
如今撑起场面的酒席上,龙虾也几乎是必上的一道菜了。龙虾长相可怖,成为风行美味,是近代以来的事。明末陈懋仁的《泉南杂志》说“虾有长一二尺者,名龙虾,内实有味,人家掏空其壳如船灯,挂佛前”,实用价值大于食用价值。不过说实话,龙虾肉粗质朴,以前的渔村人其实是不吃的。在我的记忆中,对于龙虾的吃法中,几乎只有龙虾咸粥才会被接受。
西方人对于龙虾的美食价值的认识也不会太早。亚里士多德《动物志》是最早记叙龙虾的西方典籍,但他对该虾所进行的纯粹是动物学的考证。今天英语中的“lobster”(龙虾),据考证,是源出古英语“loppe”(蜘蛛)。可见,即使长在水边大岛,英国人对龙虾的认识也是有限。但无知产生敬畏,英国人后来就用龙虾来指称他们的士兵。据说17世纪英国内乱时期,有一骠骑兵,身披红衣,其骁勇程度,在英国人心中,大约唯龙虾可与之一拼,所以称作“龙虾兵团”。
中国龙虾中,最有名的是“锦绣龙虾”,最重可达10斤。我就亲眼见过许多9斤多重的龙虾。龙虾大多点卤清蒸,这样做出来的虾卖相最为可人。煮熟后的龙虾壳更加红艳,当初法国的雨果就很喜爱这种红壳,顺便将龙虾称为“海中的红衣主教”,结果被认为是对上帝的大不敬,酿成当时欧洲的一大公案。
在我看来,龙虾之肉实在了了,倒是虾卤美味。虾卤配饭,是可以多吃两碗的。《论语·乡党》讲“不得其酱不食”,如果光吃龙虾肉,不给我虾卤,我也是宁可不食的。英语中有一谚语,直译是“因缺龙虾卤而死”,意思是因细微末节而轻生。源于一典故:有一次为欢迎路易十四而举行的盛宴中,预定的龙虾卤没有及时送来,厨师长闻讯竟自杀以殉。有时做菜,一味未至,全盘尽毁,在所难免,虾卤美味可见一斑。但以此轻生,这位老兄也是较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