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的餐厨垃圾将走上一条正道。正规队伍将上门收餐饮泔脚,如果企业把泔脚卖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要被罚;而把收来的泔脚加工作为食用油使用,最高要处罚5万元,而把泔脚喂畜禽,则最高要处罚1万元……这是《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中提出的种种构想,近日该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施行。
我们通常所说的 “餐厨泔脚”,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根据草案,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经营者违反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成食用油并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经营者若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畜禽的,由农林部门责令立即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将餐厨垃圾提供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或者不向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餐厨垃圾数量等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违反规定,污染公共设施或公共场所的,区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或河道管理部门责令清除餐厨垃圾,并予以警告或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不仅规范餐饮单位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还对上门收集的单位和处理泔脚的单位,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确保餐厨垃圾在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始终在监督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