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地震1周年纪念日。此前的几天,新新疆都市报接到市民反映:在“5·12”汶川地震1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位于碱泉一街的一家餐馆以“四川512小吃”为名开张,在众多餐馆的招牌中显得格外醒目,市民对此争议颇多。
5月10日17时,记者走进了这家仅有20平方米的餐馆,用餐高峰已过,老板在打扫卫生。餐馆墙上贴着五六张用A4纸打印的菜单,上面写着“5·12小吃”主要经营麻辣粉、麻辣米线等小吃。
说起这家餐馆,老板操着浓重的四川口音说:“我是四川德阳人,叫李仁贵,今年55岁,来新疆已十多年了。这家餐馆开业一周了,目前还是试营业阶段。一天能卖300多元。来吃饭的以四川人居多。”
李老板说:“5月12日是5·12汶川地震1周年,想到同胞在这场灾难失去了生命,就给餐馆取名为‘四川512小吃’,算是纪念失去生命的同胞,让来这里吃饭的人能记住这一天。”
周围居民对此却别有看法。
在碱泉一街工作的陈亮却说,看到这个招牌觉得很不舒服,因为5·12汶川地震是一场灾难,以一个民族的伤痛来招揽生意让人难以接受,这是对遇难同胞的不尊重。
对于餐馆能否取名为“四川512小吃”,记者采访了天山区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说:“这种招牌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根据2009年4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的地域名作字号,以‘四川’命名餐馆是不允许的,而招牌中的512也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名称。按照有关规定,这家餐馆应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