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华社
从2008年12月10日开始,我国将在全国启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
2008年12月8日,卫生部等9部门召开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介绍,专项整治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从2008年12月10日到2009年1月10日,主要组织食品行业自查自纠。要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立即停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各执法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产品抽检和举报线索摸排等方式,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
第二阶段从2009年1月11日到3月10日,全面清理整顿。执法部门将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突击检查,追溯非法添加物源头,严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阶段从2009年3月11日到4月10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对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将联合组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另外,我国将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以便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线索。